今天早上晃哥帶著我、楊斯和冠筑到東港吃東西。
很妙,我知道。
但是,我一直有個疑問。
這算早餐嗎?
九點半才吃第一攤,不知道算不算。
還是算午餐呢?
最後一攤也才吃到十點半,不知道算不算。
到底算什麼呢?
管它的,反正我吃的很飽就是了。
一次解決了兩餐,還外加一杯木瓜牛奶。
很有趣。
哈哈,傳欽沒吃到。
只因為他覺得他的寶貝愛車比吃東西重要。
沒想到,不僅沒吃到,還沒替他的愛車貼貼紙。
- Jun 20 Fri 2008 22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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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走去東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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